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
研究生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学期博士生、硕士生和同等学力等各类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时间节点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本通知的要求,做好以下相关工作(专业学位生的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可参照执行)。
一、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1、时间节点安排
日期 |
博士 学位申请 |
硕士 学位申请 |
同等学力 硕士学位申请 |
3月1日 |
学院报博士论文预答辩汇总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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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
预答辩截止,学院报预答辩结果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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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前 |
学院组织博士生进行学位论文修改、打印和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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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
博士学位论文送双盲评审截止日(学生持经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答辩循环表、论文评阅书及纸质版论文三本至学科学位办办理送审,学院报盲审汇总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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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15日 |
学科学位办将申请双盲评阅的博士论文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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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5月20日 |
博士论文双盲评阅、结果反馈(学科学位办将盲审结果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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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至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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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人完成论文装订,持申请材料到培养办、学科学位办办理资格审查。 |
5月16日至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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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论文答辩、申请学位,提交答辩材料及论文至各院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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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至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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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进行答辩论文双盲评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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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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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上海市双盲抽检论文截止日,送审人须提交纸质版论文1本、经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3份及论文电子稿至学科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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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前 |
研究生网上提交答辩及学位申请截止日, 学院报拟答辩名单和各类学位申请人名单汇总,领取答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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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前 |
组织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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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前 |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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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
受理学位申请截止日 学院报送“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及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专业学位生的答辩及学位申请可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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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左右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2、注意事项
(1)参加本学期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和学位申请人须登录校园网首页 “教学管理系统”,填妥有关信息,未登录者不受理学位申请。
(2)填写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的相关表格(详见流程)
(3)将论文答辩及申请书(贴妥照片并签字),与学位论文一并于5月20日前上交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处。
(4)同等学力申请人进行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同等学力申请人在送论文装订前,在5月5至13日须持答辩循环表到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办理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办理同等学力水平认定时,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提交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
4)全国外语和综合考试成绩查询打印件
5)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的审核表1份
通过资格水平认定的同等学力申请人(须由经研究生部培养办和学科学位办在答辩循环表上签字),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的答辩。
同等学力参加上海市双盲抽检被抽中者,须在盲审成绩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申请上报。
通知本年度拟答辩的学员参加我校5月份组织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数码照片拍摄,具体时间以研部网上通知为准。
3、领取和报送有关材料
研究生秘书应在5月24日至30日到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领取论文答辩材料袋,6月10日前统一报送各类申请人的名单以及“博士学位申请人情况表”和“博士生科研工作量考核表及科研成果复印件”(A4纸复印封面/目录/正文)。
二、论文的印制与提交
1、印制数量
学位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印刷厂印制论文。博士学位申请人印制论文18本,硕士学位申请人印制论文15本。
2、论文装订
论文定稿后必须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面格式装订。校印刷厂地址:国定路777号教学行政楼后面车库旁,电话65904527。
3、论文提交(纸制版、电子版)
论文一经装订完毕,申请人速提交院系所纸制版论文,含由本人和导师在论文封面内页签名的论文(博士5本、硕士4本)。所有申请人论文答辩一经通过必须在一周内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网址:校图书馆网页右下角点击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进入。联系电话:65904547
三、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1、论文抽检
所有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抽查。2011年5月20日前学科学位办统一将双盲抽检号发电子邮件给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在申请人提交论文时,发放给学生本人上网抽检。论文双盲抽查登录网站:教科网用户请登陆http://lwms.seei.shec.edu.cn非教科网用户请登陆http://lwms.seei.shec.edu. sh. Cn
被抽中者须下载“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并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经导师签名和院系所盖章),连同一本学位论文(不含导师和个人信息)及电子文本一起交学科学位办公室送审。
2、论文送审完成时间
申请人论文送审工作务必在领取抽检号后的一周内完成,即应于2011年5月31日前送交我办送审。
3、结果查询
论文被送检者可在2011年7月中旬后登录该网站,输入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评审结果。
4、暂缓发放被抽中者的学位证书
由于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时,本次双盲评审的结果尚未获得,为了保证双盲评审制度的有效性,对于被抽中参加双盲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其学位证书暂时由研究生部保管,如其学位论文通过盲审的,可以直接发放;否则,需修改完成后再行发放。
四、博士论文预答辩、双盲评审及答辩
所有博士生必须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请论文开题、预答辩、双盲评审、答辩,以及申请学位及其科研成果登记与审核,否则不予受理。
1、预答辩
博士论文预答辩截止日为3月25日。预答辩合格者,其修改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参加论文双盲评审。
2、双盲评审
博士论文送双盲评审截止日为年4月12日。博士学位申请人持答辩循环表并经导师签字同意送双盲评审,方可送审。将不含导师和个人信息的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书”各一式3份交学科学位办送审。
3、论文答辩
博士生的论文答辩必须在双盲评审结果反馈并无异议后进行。
五、论文评阅和答辩专家的聘请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财经大学学位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学位工作中有关论文答辩工作有一些要求重申,现提示如下:
1、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细则第24条规定“论文评阅人的姓名应对学位申请人保密。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的姓名应对论文评阅人保密”。根据此项规定,建议研究生秘书在将论文送交评阅人时,将硕士学位论文的封面(含内页封面)及致谢部分上印有导师姓名的信息去除。
2、关于硕士论文答辩会议的人数和校外专家
细则第27条规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含三名)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同行专家。同等学力申请人的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名以上专家组成。
3、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和校外专家
细则第27条规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名以上(含五名)教授或具有博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名。”
4、关于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
细则第28条规定“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出席。答辩委员会出席人数不足三分之二或主席缺席时,应改期答辩。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应回避。”
六、申请学位材料的归档
各院系所研究生秘书须将学位申请人的材料分两套存档,另外还要按规定将学位论文上交有关部门。
1、人事档案材料
(1)将应届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移交校档案馆的材料如下:
1)学业成绩表一份
2)学位申请书一份
3)授予学位的决定一份
4)毕业生登记表
(2)将同等学力申请人的存档材料装袋密封盖章后,交申请人转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如下:
1)学业成绩表一份
2)学位申请书一份
3)授予学位的决定一份
2、保存学校档案馆的材料
归档前,请到学科学位办公室领取“授予学位的决定”及“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归档材料如下:
1)学业成绩表一份
2)学位申请书一份
3)论文答辩记录及决议书各一份
4)科研成果登记表及复印件各1份
5)论文评阅书(硕士生2份,同等学力申请人和博士生各3份)
6)博士生还须存入学科综合考试评价及试题和答卷
3、学位论文
经申请人本人和导师签字的论文,由各院系所统一在答辩后送交以下部门:
(1)答辩通过者论文1本,交武川路路图书馆信息咨询部:
(2)博士学位论文2本、硕士学位论文1本,交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
(3)博士学位论文1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85分及以上)1本,交校档案馆(第二年5月底前送交)。
研究生部
201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