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经济政策思想探索

时间:2006-04-05浏览:283设置

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WTO农业与我国建立农产品常平仓体制研究”(2002AJB002)的前期研究。
  作者简介:李超民(1963-),男,河南偃师人,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上海200433)
  摘要:  伴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开始,50多年来农业经济学界的农业经济政策研究取得了大批研究成果,显示出广泛性与针对性、学术性与现实性、总结性与前瞻性特点,推进了中国农业经济学学术研究进程,奠定了不同时期农业经济政策的基础,并最终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本文对此进行了简要研究归纳。
  关键词:农业;农业现代化;农业经济政策思想
  一、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开始与农业经济政策研究
  (一)工业化初级阶段的中国农业经济政策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尚处于工业化早期阶段。开始是走投资需求带动工业化,然后走了一条消费需求带动工业化的道路。在对农业经济问题的认识上,也反映了这个时代的要求。但由于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思想影响,这四十年农业经济思想的变化,大概反映在政策层面的探索和具体层面的农业现代化建设上,如生产关系的调整、工业化战略和农业技术经济问题以及对农产品生产的支持等。
  建国后至20世纪60年代初,毛泽东提出提高我国的农业投资比重,加快农业发展,为重工业优先发展提供资金和产品;李富春提出,“一五”的农业发展应着眼于克服农业过分落后于工业的问题。
  20世纪60年代以后,学术界集中讨论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问题,基本达成了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共识。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使农业经济学者面I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开始集中于对改善农业结构,提升经济效益,多种经营,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推动农村经济稳定增长问题。其间有不少学者开始着手研究新的农业增长战略,并初步探讨了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40多年,对于农业生产关系的探讨。主要围绕如何通过农村生产关系变革解放生产力这个大课题展开。毛泽东、刘少奇、邓子恢和薄一波等领导人长期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随着探讨的进行,我国农业走过了由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几个发展阶段,人民公社体制稳定发展达20余年。而联产承包思想则在20世纪50年代一度出现,并在学术界引起过争论。但真正作为全面推广的生产关系变革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事。农业经济学界对这一新生事物从理论上作了全面探讨①,推动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在全国推广。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乡镇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问题,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问题,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鼓励农村过剩劳动力流动问题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问题逐步进入理论工作者的视野。这个时期也是农业经济学界参与意识最为强烈,思想最为活跃,研究成果最多的一个时期。
  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力问题,即技术经济问题,讨论最多的是农村工业化和机械化。毛泽东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就提出中国要实现农业机械化。1954年,周恩来在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首次提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后来刘少奇认为,我国实现农业机械化应区分不同情况逐步实现。1975年1月,在四届人大上重申在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伟大设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学术界对于农业机械化的讨论集中反映了以下几个方面:(1)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中心环节;(2)我国应走机械技术现代化和生物技术现代化相结合道路;生物化学技术在农业现代化中处于中心地位,提出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分阶段实现生物技术现代化和机械技术现代化。
  (二)海外对中国粮食问题研究的政策含义
  自卜凯在20世纪30年代发表有关中国农村调查的报告以来,有很多海外学者研究中国农业问题,提出了一些有意义的观点,但是在中国农业经济学界影响最大的当属Lester R.Brown的《谁来养活中国?》一文。他认为:到203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粮食需求猛增。
  而工业化又使耕地面积减少,水资源短缺,生态破坏、粮食总产量下降,中国粮食不能自给,中国粮食问题将导致世界粮食危机。
  针对布朗的言论,国内外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杜鹰、胡鞍钢、丁声俊等批判了布朗的粮食悲观论调。马晓河认为,布朗的观点是错误的,但是他提出中国要解决粮食问题,必须要消除以往以牺牲农业加速发展工业的偏斜工业化方式,而采取依靠发展农业、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工业健康发展的协调工业化方式②。樊钢指出,中国人能够养活自己,但不一定非要自己种的粮食,可以用钱买,也可以到异国种植③。陈锡文认为,中国中长期存在粮食总供给减少的危险和供求“不对应的危机”,而且“利用国际市场的余地并不大”,而近中期“口粮问题比饲料粮问题更突出”。韩俊指出,布朗“过分夸大了中国耕地减少的趋势,较低地估计了中国粮食单产的潜力”。中国粮食自给率的提高,不超出“支付能力和运输能力,也不会对世界粮食市场造成太大的冲击”。郜若素等认为,解决中国粮食的短缺促使中国农业政策将做出较大调整,他们认为,中国应当“通过生机勃勃的劳动密集型部门不断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选择小麦、大米和玉米”“放开国内粮食市场”,减少粮食风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及执行乌拉圭回合贸易协定”。柯炳生和林毅夫都强调提高中国粮食单产增产粮食④。在国外,Alexandratos、Johnson、R.L.Paarlberg和白石和良等都指出,布朗在预测中国粮食需求时引用数据不准确和计算方法有缺陷,得出错误结论。而段志煌认为,中国粮食生产潜力很大,只要技术进步和农业制度改革顺利,粮食产量会大幅提高⑤。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业经济政策研究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具体问题,运用科学手段,发表了大量政策研究成果,推动了中国农业经济政策由经验决策向科学民主决策的发展,极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进步。
  二、WTO背景下三农问题的凸现与中国农业经济政策研究
  (一)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工业化问题
  20世纪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压力。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劳动生产力大幅度提高,一部分农业人口开始向农村工业、商业和服务业转移。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研究认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模式是:(1)就地转移,所谓“离土不离乡”。窦全提出“向农业内部的各个生产领域转移”。周震认为“转移方向主要是乡镇企业”。信长星提出提倡农民“兼业”。王向明提出通过发展以乡镇企业为基础的集镇转移剩余人口⑥。(2)异地转移,即“离土也离乡”。陈颐认为这是解决问题的长远办法,也是原则。李庆曾提出向小城镇转移,但谢永奎认为这是局部地区的“暂时”现象,不应当作为战略目标。李春林认为向小城镇转移有局限。而夏振坤强调改革当前城乡格局。并主张先向中小城市,再向大城市流动⑦。
  另一部分学者主张,农村剩余劳动力应向城市转移,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不人为阻断城乡人口流动通道。(3)双向转移模式,“把就地转移与异地转移结合起来,力求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同步发展”。就此,冯子标提出“多元复合吸纳”,即“乡镇消化,城市导流,国内移民,国际输出,协调配合,共同吸纳”⑧。宋伯勤则提出区域定向和行业定向转移剩余农业人口的思路⑨。
  《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利用与转移》课题组认为,转移农业劳动力的目标是“以就业和效益协调为目标,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重点,以小城镇为主要载体,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具体来说,可以跨区进城投资就业⑩,开放农村劳动力市场,和按劳动力智能结构进行转移。但是直到1990年代中期还存在着所谓反对和制止农村过剩劳动力自发性流动的论调。但更多的人坚持农民跨区流动是基本的权利,应以积极的态度看待,并积极引导,保护他们的权益[11]。
  (二)乡镇企业的崛起和城镇化时代到来对农业经济政策创新的要求
  乡镇企业是乡、村两级以及村以下所办企业的统称,原称社队企业。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同意改称乡镇企业。1978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现在乡镇企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对乡镇企业的认识从理论上也上升到了新高度。
  1981年,《农村经济丛刊》对“社队企业以小挤大问题座谈会”进行了报道,从此农业经济学界对乡镇企业的作用越来越关注。多数人认为发展乡镇企业对农村经济有巨大作用;王立法、《乡镇企业研究》课题组和赵明国都对张力国夸大乡镇企业发展损害农业、加重二元经济结构,詹向阳认为乡镇企业对工业和国民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论断加以批驳。秦尊文、国务院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均指出,乡镇企业“增加了农村资金供给量”,是对农业经济的支持。多数研究还指出了乡镇企业发展对工业和国民经济的积极作用,如陈吉元等认为,乡镇企业与城市工业是互补和相互促进的。刘宇认为,“乡镇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台柱”。同时理论界还已认识到乡镇企业“以工补农”的意义和重要性[12]。
  理论界对乡镇企业所有制问题也展开了讨论。黄少安等指出,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农业合作制,不论是生产领域里的生产合作社、流通领域的供销合作社或者是金融领域的信用合作社等,实质上就是股份合作制[13]。他们认为,股份合作制是农村“最理想的微观创新模式”,是对家庭承包制的扬弃,会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农村市场发育和城乡一体化。这次讨论的基本的观点主要有,“属乡村社员群众集体所有”、“属地域性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乡镇政权机构所有”、“属乡村政府所有和私人所有”、以及多种所有制、“政府-社区-企业三元混合体”等。而对于在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制,从1980年就展开了热烈探索。多数人认为,乡镇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是有意义的,企业获得了自主权,有利于生产要素流动,克服企业短期行为,且目前条件已经具备[14]。但倪建新则认为,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时间尚不成熟[15]。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乡镇企业飞速发展,其管理体制问题同样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对如何建立乡镇企业管理体制,有人认为应建立全国综合经济管理体系;还有人主张按行业、由工业经济部门或归农口,或按规模归口,或建议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或在县一级建立专门部门管理,更有人提出应当由农民自己管理,对此,《经济学周报》曾经组织了一组文章展开争论。
  在农村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绩、乡镇企业吸纳了大量剩余劳动力、第三产业发展旺盛情况下,农村工业化伴随着城市化成为理论界的新热点。20多年来,有关中国走什么样的城市化道路的讨论方兴未艾。(1)集中型城市化道路是有代表性的观点[16]。(2)走中等城市化道路。
  如刘福垣认为,农村的城市化“一个核心的思想是在中等城市里才能使特大城市和偏大城市剩余的科技力量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异地结合为新的生产力”[17]。(3)走小城市道路。这是获得较多学者支持的观点[18]。(4)走城乡一体化道路[19]。
  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中国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农业产业结构升级,而城市化或城镇化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向理论界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农经学者的探讨在20多年来不断把一些基本问题推向深入,为中央和地方农业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做了有意义的前期探索。
  (三)效率原则和土地制度的进一步政策变革问题
  早在1954年,邓子恢就提出,“分工分组、分组分队、并实行按件记工,小包耕、大包耕,以至包耕包产等制度”“是搞好集体经济的重要制度”[20]。1978年以来,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与推广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改革。1984年以前农业经济学界侧重讨论农业经营体制变革,从1985年开始深入讨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而随着1990年代初中国加入WTO的经济发展战略的明朗化,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农业效率成了新热点。
  随着土地制度改革讨论的深入,学者又把注意力瞄准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问题,认为流转制度的实质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在不同主体间的转移,有利于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提高土地效率。但理论上土地流转的基础是土地是否商品这个实质问题,因此有三种观点出现。
  (1)土地是商品,必须放开土地市场;(2)土地应实行商品化经营,使用权应当自由流转,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流转应通过价值和价格实现;(3)土地非商品化流动,这主要是基于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认识。
  学者对如何建立土地流转制度也有不同认识。孟繁琪强调行政机制的作用,提出加强国家与集体行政干预,通过村经济组织行政调整实现土地流转[21];杨学成提出应当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引入使用权流转市场机制,引入地价地租杠杆,通过租赁经营、风险承包、入股经营、承包权买卖和抵押,加快土地流转[22]。王西玉提出组织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论点[23]。
  李含琳和杨经伦提出重视微观机制和宏观机制的不同观点,二者可谓相互补充[24]。李含琳强调国家用税收、价格机制和立法规范农业土地流转,杨经伦则从土地租赁、抵押和买卖角度论述土地流转机制的发挥。顾焕章等进一步提出土地流转宏观调控机制的土地税制体系设置问题[25]。他们认为,为了促进并规范土地流转,国家除了设置土地财产税、土地特别税,还应当在土地税制中包括调节土地在不同利用方式之间流动,协调土地利用结构的土地产品税;避免土地流转中凝滞浪费的空地税;控制农地过快非农化的耕地占用税;控制土地使用权及所有权买卖投机、调节土地市场运行的土地增殖税。
  (四)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与WTO“绿箱”相关政策探讨1985年,中央开始对自从1978年以来农产品价格改革确定的“调放结合、以调为主”的方针进行改革,过渡到“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的方针。农产品价格改革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繁荣了市场。但自1980年代末中国开始申请加入WTO以来,通过农产品价格支持,保护农业,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稳定农业生产成为农业经济学者关注的理论热点。
  1978年到1990年代初,对于农产品价格支持,学界所探讨的主要问题包括:国家如何确定农产品收购价,农产品价格补贴的作用和改革,农产品内部比价,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问题及利弊和缩小剪刀差的途径,农产品价格改革目标模式与思路,以及农产品价格“双轨制”等改革的热点问题[26]。
  进入1990年代,关注中国农业保护和农产品价格支持的学者越来越多,他们从理论高度对这一农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思考。杨德才在研究马克思的地租理论的现实意义时指出,由于我国农民向农业外转移的渠道不畅,即使在农产品价格很低,利润全无时依然从事农业。
  因此,“政府应更多地对农产品实施保护价,以保证农民投资农业也能获利;而当农民向农业外的退出流通机制完善后,则撤消保护价政策,让市场调节农产品价格[27]。
  马晓河认为,国家对农产品应该实行保护价制度,前提是收购价与市场价一致。而且价格保护范围应逐步由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种粮食作物的合同订购和专储部分扩大到全部粮食商品部分和其他主要农产品。保护价要参照生产成本、供求关系和比价确定,使生产者能保本微利。确定后要实行年度弹性,定期向农民公布。对于粮食和主要副食品应落实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多渠道充实储备基金、风险基金,并对农产品收购资金实行封闭管理[28]。冯雷提出要改组国营粮食商业系统,颁布《中国粮食公司法》,建立中国粮食公司,负责粮食市场运行,并实施收购价格支持计划,保证国家的粮食战略储备,同样在市场粮食储备方面,由中国粮食公司负责,建立粮食“蓄水池”,用价格支持调控市场[29]。
  段远明指出,对于我国的农业支持必须完善农业法律和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并要对主要农产品实行价格保护[30]。
  蒋和平、温思美指出当前农业保护(1)建立农业信息预警系统;(2)建立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系统;(3)建立农产品价格调节系统;(4)建立农产品储备系统[31]。而胡继连提出实施农业保护,稳定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市场的论点,并提出要制定粮食平准储备制度,建立和实施粮食平准储备[32]。李成贵认为,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最主要的是利农的金融政策和支农的财政政策,这应当成为中国农业发展政策选择的基本原则[33]。周志德指出,实行农产品价格稳定计划是必需的,其中一条措施是建立调节性库存储备和调节基金。“从本质上讲,通过政府干预使农业价格保持稳定的经济理由要比使其提高到由市场力量决定的平均水平或趋势的理由更重要,”[34]。李超民通过古今中外农业价格稳定思想的探讨,提出我国应重视对古代农业思想的研究,恢复并建立现代常平仓制度,支持农业价格,解决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35]。梅晓岩认为我国应当建立农业风险保障,包括农业保险、期货、价格支持、信息传播、咨询体系[36]。程国强提出,中国加入WTO后,应逐步调整农业绿箱政策,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提供农业保险。建立农民收入保险、直接收入保险制度[37]。皮立波、庹国柱提出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保险制度。措施可以是政府出资、出台保险立法、提供必要财力、提供农业险种的必要细分和技术条件,主导农业保险技术和人才培养与供给等[38]。隆国强从分析1953~1996年中国粮食价格波动出发,提出中国的粮食价格稳定机制设计要从国情出发,主要是建立完善粮食稳定基金和储备制度为内容的新机制。(1)提高农业税并用作粮食稳定基金;(2)将粮食储备机构从国有粮食部门独立出来,专司政策性调控;建立粮食储备库,以及其他如粮食的周转、价格预警制度等[39]。
  总之,对农业在WTO下的保护和支持,学者提出了两种基本的思路,即解决农业的自然风险要建立相应的农业保险,解决农民的市场风险则有赖于建立平准机制。学者们的建议已经或正在被决策层接受。
  (五)农业产业化与政策研究的深入
  1990年代之前,理论界在这方面关注的热点集中在农业现代化问题:历史上两次大讨论一次在1962~1964年,第二次是在1979~1984年。两次讨论的共同点是:探索如何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但第一次大讨论主要集中探讨了农业现代化和工业现代化的关系、和农业集体化的关系,农业现代化的重点和步骤,特别是农业机械化的地位、作用和途径等问题[40]。第二次讨论涉及了更宽的范围,如生产关系、体制改革、乡镇企业、农工商综合经营和小城镇建设等问题。伴随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如果说“八十年代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制度创新上,而九十年代以来,则注重农业经济产业化经营的制度创新”[41],政策研究思想发展的脉络与这个进程是一致的。
  关于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政府作用,这也是学者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田则林指出,政府必须通过制定政策,促进科技进步、培育规范市场、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农业产业化环境[42]。王建华认为,应通过建立与完善与农业产业化相适应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这个过程[43]。王国敏则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以农村的城镇化为依托,要求政府消除不利于城镇化的各种因素[44]。而仲伟周等都强调了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的身份[45]。
  三、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业经济政策探索的意义
  50多年来,我国农业经济学术界秉承科学、民主理念,在农业经济政策领域进行了不懈的研究探索,发表了很多具有科学价值的、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思想和观点,提出了相当广泛的政策建议,并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政策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上不断深入,为我国的农业现代化理论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学术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党制定的适应农业经济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第一,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形式,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格局;第三,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第四,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第五,让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第六,改善国家对农业的宏观调控方式,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支持保护农业等。这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使农村分工分业有了较快发展,扩大了城乡交流,扩展了农民活动空间,增加了农民收入,农产品市场有了较大发展,并正在形成土地、劳力、资金、技术等要素市场,农民由单纯的生产者变成了相对独立的经营者,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农产品市场的大起大落,降低了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应当看到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广大政策研究人员的前期研究基础上的。
  总的来看,这些研究成果一方面推进了中国农业经济学学术研究进程,另一方面,为党和各级政府的农业经济决策奠定了理论基础,并最终推动了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
  注释:
  ①王小强、周其仁:《包产到户所体现的经济原则和中国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特殊道路》,《农业经济丛刊》1981年第6期。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农业经济丛刊》1981年第6期。
  ②马晓河:《1996~2010年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农业问题》,《经济改革与发展》1995年第7期。
  ③樊钢:《论实现我国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战略选择》,《经济改革与发展》1995年第8期。
  ④梁鹰:《中国能养活自己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⑤黄汉权:《1995年农业经济主要观点综述》,《宏观经济管理》1996年第3期。
  ⑥窦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途径问题之我见》,《长白学刊》1985年第4期。周震:《“七五”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趋势》,《人民日报》,1986年8月13日。王向明:《农业剩余人口转移与经济发展》,《经济研究》1985年第2期。
  ⑦李庆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几个问题》,《中国农村经济》1986年第12期。谢永奎,徐元明:《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与工业化》,《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李春林:《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社会》1987年第2期。夏振坤,李享章:《城市化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阶段性和层次性》,《农业经济问题》1988年第1期。
  ⑧冯子标、晋晖:《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生产力经济学考察》,《农业经济与社会》1988年第2期。
  ⑨宋伯勤:《定向转移一解决农业剩余劳动人口问题的新思路》,《经济参考报》,1990—07—23。
  ⑩宋国青:《城乡发展和农民转移》,《学习与探索》1985年第4期。
  [11]黄汉权:《1995年农业经济主要观点综述》,《宏观经济管理》1996年第3期。
  [12]王立法:《乡镇企业的发展不可逆转》,《中国乡镇企业报》,1990年8月31日。《乡镇企业研究》课题组:《乡镇企业的发展及其与国民经济的宏观协调(下)》,《中国农村经济》1990年第6期。赵明国、严从怀:《二元结构与乡镇企业》,《学术界》1990年第5期。张力国:《建立农业生态保护区势在必行》,《经济参考报》,1990年7月23。詹向阳:《农村劳动力非正常转移需要引起重视》,《中国农村经济》1988年第9期。秦尊文:《乡镇企业——粮食生产的对头吗?》,《中国乡镇企业报》1988年第9期。陈吉元、余国耀:《协调城乡工业发展》,《人民日报》,1988年8月22。刘宇:《必须重视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管理》,《经济学周报》,1986年4月27日。张让:《“以工补农”质疑》,《农民日报》,1986年8月27日。
  [13]黄少安、车贵:《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多维考察》,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14]刘昭信:《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制势在必行》,《农业技术经济》1989年第3期。张新文、高山:《试论股份合作制对乡镇企业机制转换的作用》,《东岳论丛》1989年第2期。张寿正:《从不同所有制的对比看乡镇企业的股份化趋势》,《中国农村经济》1989年第3期。
  [15]倪建新、季祥康:《为什么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制难》,《决策探索》1989年第1期。
  [16]饶会林、曲柄全:《集中型与集约化:中国城市化道路的最佳选择》,《财经论坛》1989年第6期。
  [17]刘福垣:《关于农村城市化的几个认识问题》,《农业经济问题》1988年第9期。
  [18]袁方:《中国城市化道路的探讨》,《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
  [19]周如畅:《对我国乡村城镇化的一些看法》,《中国农村经济》1985年第5期。
  [20]《共和国走过的路》(1953~1956),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
  [21]孟繁琪:《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成功隐含着重大失误》,《世界经济导报》,1989年5月1日。
  [22]杨学成等:《农业政策学》,江苏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3]王西玉:《农村土地制度建设的难点和出路》,《中国农村经济》1989年第1期。
  [24]李含琳:《中国农村微观经济基础的重塑与组织创新》,《中国农村经济》1989年第4期。
  [25]顾焕章等:《论我国农村土地税制建设问题》,《江苏经济探讨》1990年第11期。
  [26]王宜智、石刚:《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讨论(1978~199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
  [27]杨德才:《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及对我国若干农业问题认识的启示》,《当代经济研究》2001年第8期。
  [28]马晓河:《我国农业发展与保护政策的选择》,见聂振邦等主编:《我国工业化中期农村经济问题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1996年版。
  [29]冯雷:《农产品市场流通组织模式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1996年版。
  [30]段远明:《市场经济与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研究》1996年第15期。
  [31]蒋和平,温思美:《论政府宏观调控农业的错位及矫正的途径》,《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5年第6期。
  [32]胡继连:《政府职能与农业发展》,《农业经济》1996年第9期。
  [33]李成贵:《政府行为与农业结构调整》,《调研世界》1999年第7期。
  [34]周志德:《我国农业现状与农产品价格政策选择》,《广西市场与价格》2000年第12期。
  [35]李超民:《稳定农业生产,借鉴、建立现代农业常平仓》,《中国农村观察》,3,2000。李超民:《中国古代常平仓理论:美国1930年代的一场争论》,《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
  [36]梅晓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保护》,《农业经济》2000年第10期。
  [37]程国强:《加入WTO)与中国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改革》,《开放导报》2001年第5期。
  [38]皮立波、庹国柱:《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迎接WTO的挑战》,《中国农业经济》2000年第5期。
  [39]隆国强:《大国开放中的粮食流通》,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年版。
  [40]郑礼:《我国经济学界开展学术讲座,探讨有关农业方面的经济问题》,《光明日报》,1963年3月22日。学农:《关于农业现代化若干问题的讨论》,《新建设》1963年第10期。中杰:《关于我国农业现代化问题的讨论》,《经济研究》1963年第12期。
  [41]李新春:《制度、资源与发展》,《广东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
  [42]田则林:《发展农产品加工推进农业产业化》,《中国农村经济》2000年第10期。
  [43]王建华:《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外部环境问题初探》,《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17期。
  [44]王国敏:《论农业产业组织的创新与发展》,《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
  [45]仲伟周:《马克思生产要素剥离理论与我国工业化中农业剩余剥离》,《山西财经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李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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